按照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》(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)和《雷电防护检测资质评审细则》(气发〔2016〕29号文)要求,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于8月中旬组织召开了资质评审会。经我局审查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拟认定安徽省天顺防雷检测有限责任公司、安徽升辉检测有限公司、安徽鸿安检测有限公司、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、安徽远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、安徽雷新防雷检测有限公司、安徽宜控科技有限公司、安徽人和防雷检测有限公司、合肥博尔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、合肥天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、安徽华容检测认证有限公司、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、安徽中诚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、马鞍山市中鑫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、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公司、安徽久安地震勘察有限公司、安徽天玄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。
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布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书面向我局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。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联系方式。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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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单位:安徽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